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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馆)召开2024年档案工作会议

2024年11月20日上午,室(馆)召开2024年档案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全省档案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讨论《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2024年度档案工作总结及2025年档案工作计划》。室(馆)党组成员黎泽林同志主持召开会议。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作为档案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对贯彻实施档案法,加强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维护国家档案资源安全,服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全省档案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2023年全省档案工作,推进2024年重点工作,为室(馆)的档案工作提供了指引。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实施条例》制定出台的重要意义,结合室(馆)实际抓好《实施条例》及全省档案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室(馆)主要领导承担档案完整与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室(馆)党组定期听取档案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档案工作,将档案工作列入室(馆)年度计划。二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加强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干部职工档案安全意识和档案法治意识。三要强化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档案库房日常巡查,做好档案库房的防火防涝防盗防潮等工作。四要加强硬件建设,对照《广东省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档案检查工作办法〉的通知》,对室(馆)综合档案库房硬件设施进行建设整改,进一步改善档案库房环境。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2024年度档案工作总结及2025年档案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