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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法”是中国汉字书法的“生命线”!

《红雨随心翻作浪,青山着意化为桥》 书法 王见

《录林散之诗》 书法 王见

王之涣《凉州词》 书法  王见

《橘园》 书法  王见

《鹤舞春池月,莺啼碧树风》 书法 王见

汉字书法的“法”是中国汉字的生命线。要守住。

很多所谓的书法创新,或所谓“现代书法”等,实际上是用欧洲现代主义绘画的审美格式“革新”中国传统书法。这种“革新”当然无可厚非,因为在多元文化交织的今天,百花齐放才是一个开放的时代应有的特征。

但是,如果简单地把汉字书法当成“古代”文化的旧事物,把“现代”当成新的意识和新的文化观念,然后用破“旧”立“新”的逻辑,把一种流传了几千年的经典传统文化从“革新”发展到“改造”,又推波助澜地称之为“创新”或“现代”,则很不可取。

因为,中国汉字书法虽然是古代文化的一种形态。但这个所谓的“古代”是代代相传同时又代代发展的“古代”。是一种动态的发展,不是一种静态的封存。所以,汉字书法实际上是历久而弥新地与时俱进。这又是因为早在两千年前的东汉成熟的草书,就把写字上升到视觉与知觉高度融合的精神性表达。因此,汉字书法的精神性表达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是一种超越时空的“艺术”表现。完全可以视为“不断革新”的产物。

而且,国外的研究学者早就认识到中国汉字书法的这一特点,指出中国的汉字书法在每个时代都被“谨慎”地作出适当的发展。这个说法是相当客观相当正确的。如若不信,请看我们的先贤对书法发展的观察与总结:“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明尚态”。这难道不是响当当的“笔墨当随时代”吗?

那么,我们就不要火急火燎地用西法“指导”中国文化;就不要用“改造”传统书法;就不要用连根拔起和推倒重来的思想意识粗暴地对待“书法”。但我们仍然完全可以用“现代”或“现代性”的意识观察中国汉字书法的文化形态,发现和研究书法的“超现代性”,以及在当下时代的文化表现等。

因为,中国书法自东汉成熟的“草书”开始后,就一直很现代,超现代。不信你把草书挂到卢浮宫,挂到大都会,听听世界之评说如何?

中国书法是“常青藤”。

之所以成为“常青藤”,就是因为书法有“法”。“法”是什么?“法”是几千年来积累和发展岀的一整套文化要求与审美法则。其中有书写技术和书写技巧的要求,同时有审美意识和审美观念及审美标准的要求,书写和审美意识又受到中国哲思的“道”与“气”的支配和涵养的要求。可以说“法则”是以技术技巧为表,以审美意识为里,以文化哲思为本的三位一体。

请看要求:书写与笔画要“无往不收,无垂不缩”“笔笔都有回锋之意”。什么意思?就是请你随时注意保持笔画的力量,把力量含住,不要把力量一次性使完。如此书法才有“大气充盈”,这是因为有人的“精神饱满”。那么,造就人的“精神”,造就人的“精神饱满”的世界,才是根本。这就是“法”!

再请看:“有势不可止,无势不可扫背”。什么意思?写字要顺势而为,一气呵成,一笔千里,义无反顾。如果没有势,没有被触发的热情,就不要强颜欢笑,就不要虚张声势,就不要矫揉造作,就要学会适可而止。这也是“法”!

再请看:用笔讲欲左先右,欲上先下。字形结构讲左顾右盼,左右避让。气势讲承转起合,气息讲“谢家夫人淡丰容,悄然自有林下风”。品书讲:能品、妙品、神品、逸品等。这都是“法”!

不用一一列举了。书法的“法”就是中国几千年书法的生命线。这是一个结论性的认识。我们要善待这个“法”,崇敬这个“法”,遵循这个“法”。有了这个法,能剔除你精神的杂念和糟粕,有了这个法,能涵养你生命意识的饱和,有了这个法,能解放你精神的飞扬。那么,我们要重“法”,还是要破“法”?或者,我们要以欧洲现代主义绘画为其样板去发展“书法”吗?

欧洲现代绘画的“抽象主义”绘画,或者“抽象表现主义”绘画有其从几何图形发展的自身逻辑和原因。中国的汉字同样也是一种视觉感很强的形态和结构,且早在两千年前的东汉时期就被发展成一种“草书”的艺术。如果用“形象”的眼光对照地看,也可以看成一种“抽象”的表现。但是,这种“抽象”暗含“法”则的要求,同时讲求感悟自然之道的“笔力”使转,受天道的自然之规律的支配,由自由中感受法度,在法度中体现自然的高明。不是无法无天的抽象表现。那么此“抽象”非彼“抽象”,不可同日而语。

“不与法缚,不求法脱”。这是宋人朱熹看到晋人王羲之书法时的感慨。一千年后的我们,若论书法,是否先要掩卷长思——书法的“法”是中国汉字书法的生命线……

文/王见(粤港澳大湾区美术家联盟书写艺术委员会主任、广东省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