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事工作机构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参事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参事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组织参事围绕本级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三)组织参事开展同外国政府咨询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四)组织参事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五)为参事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和服务; (六)对参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考评; (七)承办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