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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海陆丝路进一步延伸——陆海交接与广州十三行兴盛

清初为了对付东南沿海南明政权的反清势力,于顺治十二年(1655年)、十三年(1656年)及康熙元年(1662年)、四年(1665年)、十四年(1675年)五次颁布了禁海令 ,禁止沿海商民出海贸易;又在顺治十七年(1660年)、康熙元年(1662年)、康熙十七年(1678年)三次下达“迁海令” ,让沿海居民后退去海岸线数十里不等,以企图断绝大陆对台湾郑成功的支援。这些海禁政策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海外贸易的发展。海禁时期,澳门为“化外教门”的特殊地区,准予免迁,成为我国转口贸易的基地。以广州—澳门贸易为基础,澳门与马尼拉、帝汶、中南半岛、爪哇等地的海外贸易仍然不断发展。 随着清朝统一台湾,平定三藩之乱,正式解除海禁政策,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清廷设立江海关、浙海关、闽海关和粤海关四个海关,负责管理对外贸易事务。粤海关从设立至鸦片战争结束,一百五十多年一直存在。其间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十一月宣布,封闭闽、浙、江三个海关,规定“番商将来只许在广东收泊贸易” ,广州一口通商存在八十多年,对广州海上丝绸之路的持续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清初海禁期间,朝贡贸易仍然沿用明朝的制度。广州城外西南的怀远驿,仍是各国朝贡所停泊的客馆和港口。“怀远驿在西关十八甫,顺治十年(1653年),暹罗国有番舶至广州,表请入贡。是年复有荷兰国番舶至澳门,恳求进贡。……乃仍明市舶馆地而厚给其廪饩,招纳远人焉。康熙十三年,苏禄国王森列拍遣使三人请受藩封,于是颁给银印,付以时宪,一时称荣,而侏白老群趋于粤” 。这种朝贡贸易,清定“三年一贡”,暹罗等南洋国家“贡道由广东”,“又覆准进贡船不许过三只,每船不许过百人,来京员役二十二名,其接贡、探贡船概不许放入”。而会验贡物亦有仪式,先派“南海、番禺两县委河泊所大使赴(怀远)驿馆护送贡物,同贡使、通事由西门进城”,至巡抚衙门等候,“督抚各官正坐,司道各官旁坐”,通事带领贡使“行一跪三叩礼,赐坐,赐茶”。“各官即起坐验贡毕”,“将贡物点交通事、行商、贡使同送回驿馆贮放” ,而贡使入京,通事将启程日期具报广州府,转报布政司,移会按察司,颁发兵部堪合一道,驿传道路牌一张,督抚委送官三员随同伴送。“贡使京旋,委员自京护送敕书大典回广,船到河下,迎请安奉怀远驿馆,遵奉筵宴一次,候风讯便日启程。” 故地居珠江旁的怀远驿,在广州海上丝路中,特别是贡舶贸易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清时,怀远驿旁的洪圣西庙,仍然起到海上保护神的作用,其“在太平门外第十甫,有祭业,绅士春秋致祭” 。而附近十三铺、十七铺各有一天妃庙 ,亦与洪圣王南海神一样,时有香火。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粤海关设立,大关衙门设在广州五仙门内(约今广州海珠广场广州宾馆附近),负责“稽查城外十三行黄埔地方各国夷船进口出口货物”;在澳门设有行台,负责稽查进入澳门的外国贸易商船。粤海关分总口七处,小口七十五处,其中正税口三十,挂号口和稽查口各二十二。 如此众多口岸,“自海禁既开,帆樯鳞集,瞻星戴斗,咸望虎门而来,是口岸以虎门为最重。而濠镜一澳,杂处诸蕃,百货流通,定则征税,故澳门次之”。虎门为挂号口,为入广州的门户和必经之途,此挂号口每年征银约三百两,而澳门为正税总口,每年约征银二万九千六百两,占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粤海关征税正额九万一千七百四十四两五钱总数的三分之一,其在广州对外贸易中的作用不言而喻。清政府之所以重视澳门,是因为“澳门为夷人聚集重地,稽查进澳夷船往回贸易,盘诘奸宄出没,均关紧要,是以向设立旗员、防御两员:一驻大关总口,一驻澳门总口,每年请将军衙门选员前往,弹压一切关税事务”。“除大关、澳门两总口及分隶附省之十小口夷船货物,在在经由,其黄埔、澳门两处均与洋行逼近,民夷交涉,最易藏奸,一切出入点验货物,及防范走私、短报各弊,有必需家丁驱遣往来,不能尽委之书役者。” 大关既然“稽查城外十三洋行及黄埔地方各国夷船进口出口货物”,十三洋行乃清“设关之初,番舶入市者仅二十余柁,至则劳以牛酒,令牙行主之,沿明之习,命曰‘十三行’……余悉守舶,仍明代怀远驿旁建屋居番人制也” 。十三行“即以明怀远驿旁建屋一百二十间以居番人之遗制也” 。十三行即为“外洋行”,“从前共有十三家,在西关外开张料理各国夷商贸易,向称‘十三行街’,至今由存其名” 。今广州十三行街为十三行所在,与明清怀远驿近在咫尺,怀远驿旁建十三行,就是便利中外商品交流。而对粤海关总口来说,稽查十三行与外国商船走私物品偷税漏税,应是其职责范围。十三行商职责,“凡处洋夷船到粤海关,进口货物应纳税银,督令受货洋行商人于夷船回帆时输纳。至外洋夷船出口货物应纳税银,洋行保商为夷商代置货物时,随货扣清,先行完纳” 。十三行及其行商,在广州中外贸易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而“洋舶有载蛮货往来者称华艇,泊十三行,实逋逃薮也”,借各种理由而偷逃税款。

由于广州城西南间海岸线不断向南推移,广州十三行街利用淤出土地新建街道。《乾隆四十二年行商上广东巡抚禀帖》称:“查夷商到粤,现在俱已送照定例,在商等行馆歇居住,并于行馆适中之处,开辟新街一条,以作范围。街内两旁盖筑小铺,列肆其间,凡夷人等、水梢等所需零星什物,以便就近买用。”十三行街店铺林立,贸易兴隆,街南为洋行所在,同治时已有新街伸出(今十三行横),两头有栅栏到河边,夷馆至河边长十一丈(33米)左右。《华事夷言》载:“十三间夷馆,近在河边,计有七百忽地,内住英吉利、弥利坚、佛兰西、领脉、绥林、荷兰、巴西、欧色特厘阿、俄罗斯、普鲁社、大吕宋、布路牙等国人。”十三夷馆是外国商馆区,北到十三行街,南为珠江,东至西濠,西达联兴街。“又案档册,十三行河旁地,各国商人建马头,泊火轮船,许几输僦值五百两。”外国商人还把码头向南移,道光八年(1828年),“十三行夷楼前面临河处,所有公司马头向系停泊公司三板船只,及夷人货物上落之处,因与新荳栏马头毗连,旧筑围墙一道,以防民夷混杂。夷人因河身淤浅改挪,向前改筑。”道光十一年(1831年),抚宪朱桂桢等令英吉利馆拆除馆前西边道光七年(1827年)所筑墙体,以及东边木板,南边码头上栅栏,“又馆前淤积余地一段,悉照丈尺掘毁”。这次掘毁的“鬼子码头”及附近墙栏,是英人非法增“海滨以巨石盘址构基设栅”,使本来狭窄的珠江海岸更趋窄小。从原来清初的怀远驿到其旁的十三行街,从十三行街到后来十三行街南十三行夷馆,其沿江的码头不断向南推移。

不管怎样,广州城西南的码头是中外货物的装卸地,城西南的十三行,“洋船争出是官商,十字门开向二洋,五丝八丝广缎好,银钱堆满十三行” 。十三行以东的濠畔街,“广州城郭天下雄,岛夷鳞次居其中,香珠银钱堆满市,火布羽缎哆哪绒。碧眼蕃官占楼住,红毛鬼子经年寓。濠畔街连西角楼,洋货如山纷杂处” ,应是明末写照。清初,“今皆不可问矣” 。中外商货云集之地由濠畔街移向西南的十三行街,“广东十三行街,为西洋诸国贸易之所” 。十三行夷馆南的码头、十三行夷馆、十三行街共同组成了清代中后期广州城南中外商贸交往的绚丽图卷。

广州城“人民富庶,埒于苏杭”,珠江“绕城东南入于大海”。清光绪时,沙面“舟楫盈江几数万”,“笙歌达旦,官不能禁”。“临江为十三行,为诸番人贸易处,其番人号为鬼子,深目高鼻,须发皆卷,房屋高峻,窗棂悉饰玻璃,门外高台,番人持千里镜照之,能瞩数十里” ,十三行一带贸易发达,娱乐业也盛极一时。

广州城东的黄埔,“惟查向定章程,商船准其进口在黄埔地方,兵船则在澳门外洋湾泊,不许擅入” 。清代黄埔(今广州新滘黄埔村)只是外国商船停泊之地。乾隆元年(1736年),令“外洋、红毛夹板船到广时泊于黄埔地方,起其所带炮位,然后交易,俟交易事竣,再行给还” 。有人认为黄埔在唐时黄木湾附近。韩愈曾称的“扶胥之口,黄木之湾”,“土语讹为黄埔,为省河要津,近为夷人停泊所矣” 。实际上,明清时期的黄埔较古时黄木湾偏西,地在广东城东,附近琵琶洲三埠,“东路之舟泊焉” 。除东路的浙闽船只外,“黄埔在水中央,周围皆洋货船,而内地尤帆樯如林,以外国贸易船比之,外国所纳税饷,不过本地百中之一,所以中国不甚稀罕外夷在夷之贸易” 。中外商贸船云集黄埔,所纳税多少应以实际数字说明。不过,从雍正、乾隆始,“洋船到日,海防衙门拨给引水之人,引入虎门,湾泊黄埔,一经投行,即着行主、通事报明。至货齐回船时,亦令将某日开行预报,听候盘验出口。如有违禁货物夹带,查明详究” 。海防衙门驻澳门,引水人引船至黄埔,纳税后停泊黄埔。

黄埔即是粤海关停泊外船之所,粤海关在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前与闽海关、浙海关、江海关并存,四海关的贸易总额与税收可以证明粤海关在当时中外贸易中的地位。据彭泽益、黄启臣研究,雍正七年(1729年)至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粤海关与其他三海关的关税收入与贸易总值,除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粤海关稍低于闽海关外,其他有载的年份都远高于闽海关、浙海关、江海关。而且从雍正七年至乾隆二十一年,粤海关贸易总值增长了44%,高于闽、浙海关的增长。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以后,粤海关一口通商,至道光十七年(1837年),关税总额达8454.3379万两 ,年均1000多万两,较乾隆二十二年前关税增加了10倍以上,对外贸易发展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清代广东对外贸易的国家增多,除原来的东亚、东南亚、南亚的国家外,欧洲的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丹麦、瑞典、普鲁士、意大利、奥地利、俄国等,美洲的墨西哥、秘鲁、美国、智利,大洋洲的澳大利亚等国也都与广州发生了直接贸易。“除了俄国商队跨越中国北方边疆,葡萄牙和西班牙的商队往来澳门而外,中华帝国与西方列国的全部贸易都聚会于广州。中国各地物产都运来此地,各省的商贾货栈在此经营着很赚钱的买卖。东京、交趾支那、柬埔寨、缅甸、麻(马)六甲或马来半岛、东印度群岛、印度各口岸、欧洲各国、南北美各国和太平洋诸岛的商货,也都荟集到此城”,“使得广州成为对内对外贸易极盛之地” ,航线也进一步扩展。英、美、荷兰、丹麦、法国、瑞典等成为中国主要贸易对象。他们输入的贸易商品,以吨位而论,棉花占首位,棉布、棉纱次之,毛织品再次之;以价值来算,鸦片占首位。而中国出口仍以茶、丝、绸缎、土布、铜、糖为主。有些专家认为,广东的对外贸易在相当程度上代表了中国的对外贸易。其原因主要是乾隆二十二年后的八十多年,广东一口通商,除少量在江苏苏州、浙江宁波和福建的厦门等进出口外,绝大部分集中在广东的广州、潮州、惠州、徐闻、江门,海南岛等港口贸易,而主要贸易对象欧美各国“都在广州做生意”。

黄埔港是清时著名的对外贸易港,虽然为粤海关所属省城大关之下辖十一个小口之一,但此挂号口设黄埔税馆、夷务所、买办馆和永靖营等机构管理对外贸易。 内设书吏、家人、巡役、水手等,祃祭“岁支银一两六钱,岁共支银一十九两二钱”,与澳门一样,在诸总口挂号口支出最多;年节神供,黄埔口“岁支银二两八钱七分二厘” 。而家人在挂号口的诸办事人员中,权利最大,每月支银七两五钱,高于书吏、巡役的四两。黄埔口设家人二名,与总巡口(附设南海县城)、澳门口、江门口一样 ,地位重要。这里靠近省城大关,又处于广州对外贸易出海的要冲与停泊之地,只有在此停泊办理的纳税手续,才能进入广州或就地贸易。除外国进出口每船交2.3两银外,中国船进出黄埔港也要交纳挂号银,海南乌艚船进口每艘征收2.2两,出口征收1.4两;海南白艚船入口,每艘征收1.8两;山东、天津、浙江、福建(装京果)及海南白艚船进口,每艘征收1.2两;福建船(装咸鱼)进口,每艘征收0.5两;白艚船进口,每艘征银0.35两,白艚船出口,每艘征银0.3两。而外商在黄埔搭寮贮货,每个收银2.3两,在本口过驳商货,扁艇每只收0.24两,尾艇三板每只收0.12两,外商禀请雇木匠、漆匠修船,每名收银0.22两。 黄埔口在省城大关属下10个挂号口中,每年征收挂号银两1400两,次于总巡挂号口9300两 ,位列第二,足见黄埔口商船的进出情况。

黄埔不但是大部分外国商船进入广州必经和停泊之地,也是中国出海贸易商船出发之地。据不完全统计,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至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期间,从中国开往日本贸易的商船3017艘,其中相当部分是经黄埔起航的。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至道光十八年(1838年),开往日本的800艘商船,也多从广州黄埔港开出。道光九年(1829年)从黄埔港开往新加坡的贸易船有5艘;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从黄埔开往暹罗的商船有82艘,开往越南西贡港的有30艘,去福发的16艘,去顺化的12艘,去其他港口的116艘,去加里曼丹的10艘,去爪哇的7艘,去望加锡的2艘,去安汶的1艘,去马六甲的1艘,去吉兰丹的1艘,去林牙群岛附近岛屿的3艘,去丁加奴的1艘。 这些不完全的统计,足证中国商船出海之盛。海不扬波,这与黄埔村中的洪圣、北帝等起着护卫海上交通的神职密不可分。

鸦片战争失败后,中英签订了《南京条约》及附件,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取消公行,降低关税,开设租界,取消领事裁判权,割地赔款等,使广州港的海关自主权逐渐丧失,外国人插手海关要务;而取消公行,外国在穗的洋行垄断和控制了广州港进出口贸易的具体业务,外贸自主权丧失;港口引水权也逐步丧失,引水员“即行带进”,“随时带出”,引水费亦“议定酌给”,广州港逐步沦为半殖民化的港口。 英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广州港掠夺原料,倾销商品,鸦片走私逐渐“合法化”,“猪仔”(华工)贸易逐渐猖獗,加上香港、上海等港口的崛起,广州港外贸中心地位逐渐衰落。一般不把近代不平等的中外贸易称作“海上丝绸之路”,就是因为近代广州外贸与古代外贸有着本质的差别。

值得注意的是,鸦片战争后,黄埔港口日渐衰落,由于码头淤积失修,黄埔洲与河南岛自然并连,影响船只停泊。同治时期(1862—1874年),黄埔港迁往东面长洲的北岸,继续沿用黄埔港旧名,后来长洲亦随之称黄埔岛。不过,鸦片战争后,中外商人云集长洲,今长洲岛深井的竹岗外国公墓、巴斯山的无声塔都证明了外国人曾在长洲岛上居住,长洲岛北的孟买巴斯商人墓地也应是此时中印贸易的见证。而竹岗外国人公墓有数十块墓碑,文字不一,大小不等,应是此时来华经商商人、政府官员和意外客死广州的外国公民,足见当时长洲岛在中外贸易和文化交流中的重要作用。

由于长洲岛为江中孤岛,与陆上交通不便,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先生在《建国方略之二·物质建设实业计划》中提出:“吾人之南方大港,当然为广州。广州不仅是中国最大之都市,迄于近世,广州实太平洋岸最大都市也,亚洲之商业中心也。”提议建设广州南方大港的构想。后港址选择在与长洲相望的珠江北岸即今鱼珠附近,1937—1938年在此兴建了深水码头,即今黄埔旧港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