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各族群众进入城市就业生活。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我国14.43亿人口中有63.89%生活在城市,居住在城市和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已经超过少数民族总人口的1/3,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增长至3000多万人。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越来越重要,面临的情况越来越复杂,受到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产生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要充分发挥好城市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重要平台作用,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以社区为着力点,充分考虑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实际,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完善促进各族群众融入城市的政策导向和制度保障,营造环境氛围,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
要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断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将城市民族工作纳入城市综合管理体系,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发挥城市功能辐射带动作用,有序推进民族地区和东中部地区各族群众跨区域双向流动,支持和保障各民族流动人口就业创业,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行职业技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方面教育培训。
要加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合理照顾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在就业落户、社会保障、就医就学、房屋租赁等方面制定均等化、同城化政策,推动流入地逐步实现进城各族群众与本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加快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本地化、市民化进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纠正针对任何特定民族身份的歧视性行为,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