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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转折最早的一年两季的“广交会”:外港:澳门对于十三行的意义

十字门就在澳门横琴岛之间,当年填海造田,把一横的半截填掉了,填掉部分成了填海的顺德人的飞地,现在已被珠海市赎回来了。

尽管明代夏冬二季的大规模集市是在广州进行,也可以说是在十三行进行,但是,作为外国的相关机构,包括各国先后成立的东印度公司的办事处,则主要是在澳门,而不是在广州。

因为广州在非贸易季节里,是不允许外国人滞留的,这个制度,一直延续到了清朝。所以,多个国家的东印度公司的办事处,首先是设在澳门的,如荷兰、法国。因此,这些国家的主要业务也都放在了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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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年12月31日经英女王伊丽莎白一世颁发特许状,一群商人成立东印度公司

十三行之所以在西门外,当日的广州城墙外边,也是因为,洋人非经批准,是不得入城的。连外商的休闲之地,也有专门的规定,如海幢寺、花地,那也是在城外。

马士的《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中提到,清代最早来广州贸易的英国“麦士里菲尔德号”来到中国,首先也是在“望见澳门炮台”距离两里格处下锚的。当时葡人与中国官员同时来迎接。而贸易谈判,也先在澳门进行,他们到达时间为1699年8月26日,9月2日,则有行商来接洽,9月7日,海关总督则从广州过来,9月8日,依惯例丈量船只,确定收费的等级,直到9月14日,才起程上广州,于19日到达,立即被海关监督接见,而且,才开始了正式的贸易。也就是说,进广州之前,他们在澳门守候、丈量,花了约20天时间。

在正常的贸易中,澳门就成了十三行的外港,唯有先上澳门“报到”,方可以上广州十三行。这已是约定俗成了的。

而重大的决策,包括处理问题,大都仍在澳门。

如雍正年间,英国大班法札克利、尼什与陈寿官串通舞弊,抬高茶价,从中渔利一案,就是回到澳门审理的,作为船长(大班),其并不是船上货物的主人,顶多有一小部分股份,而东印度公司也是个股份公司,是受众多股东委托的,其中,当然有大商人,但大都是市民,甚至连码头工人都买了股。所以,大班抬高价格,收取回扣,受损的是所有的股东,这就是有损东印度公司的信用了,所以,是不能容忍这类作弊的。

而行商这方,谭康官与陈芳观,因陈寿官的作弊,同样蒙受损失。但陈寿官与海关监督祖秉圭狼狈为奸,谭、陈二位在国内这边可谓赴诉无门,于是告到了东印度公司,马士的《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中提到,他们把告状信直接发到了董事会,这一来,由管委会通知谭、陈二位,上澳门在英国派来的誓证委员面前宣誓作证。

后来的处理不得而知,但法札克利等则不再出现在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的记录中了,而且董事会也有了训令,不再与陈寿官做生意,力推谭、陈二商,当然,这又引起了轩然大波,直到后来雍正皇帝雷霆出击,严惩了祖秉圭与陈寿官。雍正是容不得官商勾结、欺行霸市的,他必须维护开海贸易的公正、公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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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印度公司大班在澳门住宅的旧址

此事,也可见澳门对于十三行的重要意义。

末了,“一口通商”之后,英商不服,洪任辉北上,要到天子脚下告御状,后来,广东的海关监督李永标被惩办,但洪任辉也被判“圈养”三年,圈养的地方,也就在澳门。

后来,丈量船只并依丈量结果收取“船钞”一事,移到了黄埔进行,离广州十三行近了。但是,一旦与海关有什么纠纷,所有的外商船只,也都会停留在澳门就近海面,拒绝进入广州,尤其是抗议“加一征收”这一恶税时。

而清廷方面,也明确规定,每年九十月间,外商务必乘船回国,不得留在十三行过冬。如有货账未清,准其在澳门居住,归清货价银之后,速行回国,期间不得潜回十三行居住。此外,各国都有一二人留下办理业务,俟洋船离开,所有在省城十三行的外商都得到澳门居住过冬,等到第二年夏令时节船只归来,方可随船来广州十三行居住。这一规定也有例外,乾隆三十二年即1767年,因法国与葡萄牙两国不和,不准法国人在澳门居住,这才让法国人特地在广州十三夷馆中住一冬,而且还得让行商担保。

值得庆幸的是,尽管广州十三行在鸦片战争中被毁于一旦,迄今已荡然无存了,但是,各国外商在澳门的办事处、居所,作为历史建筑,则大都秋毫无损,保留下来了,澳门终于为十三行守护住了最后的遗址。而今天的中国经济特区之一——珠海特区,也就在澳门一侧,且在十字门上,与十三行不无关联。也可以说,珠海特区的确定,与澳门、与十三行,均有着承前启后的关系。毕竟,澳门、珠海,都是当年香山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