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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转折雍正“开洋”:十三行千帆竞出——开禁被驳回

雍正皇帝在历史上以严厉、冷酷著称。作为康雍乾盛世当中的一代有作为的“酷帝”,他夹在前60年康熙与后一代60年乾隆当中,仅执政13年,之所以令后世一般景仰或争议不休,自有他不同寻常之处。

跟在一个执政长达60年的君王之后接班,同样决定了雍正不能不用非常手段,雷厉风行、大刀阔斧、冷酷无改前朝60年之积弊,表现出过人的政治气魄——否则,这13年他将一事无成。对比一下,同样跟在60年执政的乾隆之后的嘉庆皇帝,人们只记得他不得已扳倒和坤——有“和坤跌倒,嘉庆吃饱”一说——之外,可谓乏善可陈,尽管他在位时间比雍正要多几乎十年。康熙老来糊涂,竟下“南洋禁航令”,与他中晚年的骄傲自满是分不开的。毕竟,国家业已统一,经济也上去了,社会相当安定,其文治武功可谓大见成效,能不得意吗?于是,锐气渐减,进取之心也淡了,只觉“今天下太平无事,以不生事为贵”,这不让子民下南洋,正是“不生事”为贵了,却让民不聊生。这在他,因循守旧,得过且过,陶醉在已有的辉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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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如此,下边更是贪图安逸,无心进取了,这一来,贪腐之风盛行,吏治问题日趋严重,官员的队伍百弊丛生,不是沽名钓誉,便是昏庸无能,不是贪渎废事,就是侵吞公帑。社会风气每况愈下,国民经济也停滞不前。但老皇帝尚在,谁敢说一声“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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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来,老的驾崩,新的一上来,面对积重难返的政治经济问题,就不堪重负了。南洋禁航令就是其中一项。

雍正刚一登基,来自沿海的封疆大吏,以孔毓珣为代表,便指出,广东、福建,由于康熙五十六年禁止沿海居民前往南洋贸易,不少人失业,生活不着,导致匪患丛生,粮食断绝,故应取消洋禁,重新允许百姓出海搞活生计。

这与宫廷中翦除朋党不同,雍正决断不下,交给廷臣密议。自然,仍有老臣坚持前朝的意见,船粮外出,都不回来了,使不得,隆科多就对孔毓珣的建议表示了坚决的反对。双方的意见相持不下,孰是孰非,雍正也一时难以判断。而且,作为继任者,刚开始,当要保持政策的延续性。 于是,雍正二年,开禁被驳回,雍正对孔毓珣称:

料理地方一切事宜,当于远大处熟筹深计,凡出一令举一事,必期永久可行,有利无害方好,不可只顾目前小利。

所谓“当于远大,熟筹、深计”,自是这个王朝自以为的远猷,连颇有开放意识的屈大均,在早30年也认为“岭门开后少坚城”,何况雍正呢?然而,下边的乱子却一个接一个。雍正三年,兴化府南台县民限制粮食出境,抢劫米店。福建百姓因无暹罗米进来米价高企不下,巡抚又不应允降米价,百姓冲击了抢米风潮。雍正四年,旗兵在广州垄断米价,而省府却为贫民开办平价米厂,发生恶斗。4月,旗兵因高价米滞销,竟聚众捣毁平价米厂……

浙闽总督高其倬同年再奏,称:闽广等沿海地区“地狭人稠,无田可耕,民且去而为盗”。正是禁洋令,断了民间的生路,因为“出海贸易,富者为船主,为商人,贫者为头舵,为水手,一舟养百人,且得余利归赡家属”。这就百姓各得其所,不再被逼为海盗了。

终于,雍正五年,皇帝命令高其倬,会同福建巡抚常赉、广东巡抚杨文乾协商出具体解决办法。同时,又命内阁将康熙皇帝年间办理的海洋事务的成案、汇编为《海洋事

宜》,发给高、常、杨几位在议事时做参照。这次议事,主要是有关出洋人的回归问题。几位经讨论认为,要改变出洋人留住外洋问题,首先须禁止人民再偷流回国,故开洋禁,则应着重考虑如何使出洋的人按时归来。

所以,他们建议,由外出者交具保结,族邻保甲出具保单,同出三船连环互保,手续完备后,再由地方官员发给出洋执照,登记、检验,回后再查核,有违者严惩。另外,则要到指定地点检核出洋,广东于虎门,福建在厦门,违者按私越之例治罪。

雍正认为,后者,即指点出洋地点为好,前者则难以实行,虽亦言之有理。他倒不怕出去的人不回来,而是说:

朕非欲必令此辈旋归也。即尽数旋归,于国家亦复何益?所虑者既经久离乡井,定居他乡,宜乎首邱之念绝矣,而一旦重返故乡,其中保无奸徒包藏诡谋,勾连串通之故乎?

他斥责高、常等人的建言:

“唯恐内地人外出,设为各种严切科条,殊属可笑,朕实不解。”当防的是归来之人“忽复内返,踪迹莫可端倪,倘有与外夷勾连,奸诡阴谋,不可不思患预防耳”。

显然,双方的思路不一样。这边是防人外出不归,那边是防人的归来作祟。其实,高高在上,二者都同样脱离实际,与老百姓急切要开洋的目的不一样。但不管怎样,就算是歪打正着,只要能开洋禁,则善莫大焉。就这样,他们制定了一系列规则,诸如出洋时间期限,什么时候提出申请,什么时候造报,出洋如此,入口亦如此。船上所带的食米,也分别有三百石、二百石之限定,如超出限额,按接济外洋例论罪,至于船上的什物,也要定量携带,登记,查验等等。

地方官员提出,由于手续繁多、严酷,特别是到规定之地出洋每每因官印结未到而发生延误,造成损失,酿至民变。雍正却一点也不通融,在高其倬奏折上批下:

坚持不移甚善。鲁论云民无信之立,凡百几悉宜如是,无可疑者。当此初创之

时,稍若游移将就,向后法不行矣。误货误期,都属于自误,与人何涉。对归来者,欠准安置,便也得。毋即信以为然,宁可再加察访,在外如许年岁,一旦复回,安保毫无情故,饬令属员徐徐设法访问,务争其底里。

不管这些规条、圣谕如何与现实不符,我们从中亦不难看出其对开洋禁的种种顾虑,以及对海外贸易的整个思路,那种自以为是,夜郎自大的心理,可一旦冲破樊篱,大海毕竟是无限的。

于是,十年洋禁结束,千帆竞出,海外的,也终于能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