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馆员的程序是:(一)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和有关方面向文史研究馆推荐馆员人选;(二)文史研究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馆员选聘条件,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三)拟聘馆员人选经商党委统战部门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四)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发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