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6年,25岁的乾隆皇帝登基了。每位皇帝上位,都有新的变化。作为“康乾盛世”的中兴者,乾隆皇帝自是雄心勃勃,要显示其盛世气象。自小对海外奇珍异宝入迷的年轻皇帝,对海上贸易颇为关注,要革除陈规陋习,显示天朝上国的气度,尤其是帝王励精图治的雄才大略。
外商是这样评价他的:这个新的统治者,当时是25岁,“是一位大天才、学者,他的坚强意志,正适合于对付危及中亚细亚大部分地区的困难”。晚年时,曾宽宏大量地接待马戛尔尼勋爵(Lord Macartney),不必采用其他藩属国贡使必须遵奉的卑下礼节。而现在,他正处于精力旺盛的青年期。他既然是君主,当然可以不必等候官僚的谏议,对省的现存行政制度,迅速地执行一种公正的改革决定。
外商却也估计到,当皇帝专制的不可抗拒力,碰上根深蒂固的有经验的官僚政治时,不可抗拒力便被阻挡,而终究会归于失败。
总督当时正准备赴京朝贺皇帝,而这项工作所需的款项,要比平常进奉得更多。因为要保住位置或升官,是以他进贡皇帝及朝中大臣的礼物多寡为转移的。英国大班初时似乎不曾预料这次朝贺与金钱的关系,到了后来才认识到。草拟禀帖的内容,主要申诉不合理的征收16%的货物从价税,船钞之外附加的1950两规礼银。8月11日,由当日在广州的英、法、荷大班联名签署。这也是早几年向雍正皇帝请愿的内容。
在谭康官等行商努力下,乾隆登基,张廷玉、李绂等名臣上书,要求取消“加一征收”等恶税,乾隆刚上台,为表现自己“怀柔远人”的胸怀,允了。
在广州,正上由谭康官向外商宣布了这一圣旨,外商无不欢欣雀跃,抵制“加一征收”有六七年,年年失败,现在,终于峰回路转了。从开洋,到取消恶税,大清全面对外开放的格局由此形成。但谭、陈两败俱伤,陈寿官最后退出行商,其位置让羽毛初丰的潘振承接位。而名列前二位的谭,到嘉道年间,则成了老五,民间则有“潘卢伍叶,谭左徐杨,龙凤虎豹,江淮河汉”的谣谚。
同时在与外商打交道中,也被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提倡的博爱、民主、自由等文化精神所感染,他才会有后来不惜“犯上”,早早抗拒10%的缴送及1950两的“礼银”,以致三度入狱。
朝廷中六位重臣的奏折,方上达天庭的。这六位重臣,均是大清最高一级的大官,他们是:大学士张廷玉、户部尚书兼内务总管海望、步军统领托时、左侍郎申珠浑、左侍郎、大学士李绂、左侍郎赵殿最,他们不仅可以随时向皇上面陈,还掌管了内务部,国库等重要部门。正因为这样,新的天子才高度重视,方有如此大的收获,从此改变了海关税收的局势。
留驻澳门的法国主任在向各国转达时说,为这个上谕的获得,谭康官功不可没。有可能是他在国子监的弟弟康举,得到了几位颇有才识的官员,如当过广西巡抚的李绂的赏识,进而联络上这么些重臣。而且,这些重臣,有的互相之间矛盾很深,却为这件事走到了一起,共同署名,可见不容易。正因为这
样,方才让皇帝更加信服。
奏折是这么写的:
臣等因前任业已奏报归公,是以遵循照收解部,但既收正税又缴规礼未免重叠,似应敬请邀恩悉予减免。以上各项,每年约共免银八九万两不等。
内阁折腾了近半年,直至十月初四,乾隆皇帝终于做出决定,废除其父雍正时期所增加的全部额外税,而且下令,出入口关税,不得超过其祖父康熙年间所定的税率。到了当年11月30日,“商人从北京的邸报上知道,由于总督奏议,皇上钦准将不再征收10%(这是几年来欧洲人从广州输出全部商品都要缴付的),亦不用缴1950两规礼银。圣旨不日即可颁发云云”。
果然,四天后,圣旨正式到了:
上谕。
朕闻外洋红毛夹板船到广时,泊于黄埔地方,起其所带炮位,然后交易,俟交易事竣,再行给还。至输税之法,每船按梁头征银二千两左右,再照则征其货物之税,此向来之例也。乃近来夷人所带之炮,听其安放船中,而于额税之外,将所携置货现银,别征加一之税,名曰“缴送”,亦与旧例不符。朕思从前洋船到广,既有起炮之例,此时仍当遵行,何得改易?至于加增“缴送”税银,尤非朕加惠远人之意。著该督查照旧例按数裁减,并将朕旨宣谕各夷人知之。所为“缴送”,即此“百分十”之税是也。
而经英国人译出,则“白话”化了:
“英吉利及其他欧洲人等一应船只到广州时,其火药、炮位及各项武器例应交给官员,然后准予交易订约。待交易完毕,船只开行,再将其交还。至征税之法,丈量各船,每船征银二千两左右,再照例征其出入口货税。乃近年以来,不知何故,欧洲人将其火药、炮位及各项武器仍留船上,而别征货税10%,作为自愿送礼。此事与向例不符。朕思从前欧洲各船到达黄埔,既有交出火药、炮位及各项武器之例,今特谕令,其后欧洲各船到达黄埔,仍应将其交出。至向外国人征收10%作为礼物,尤非朕意,为此特谕,著该总督于到达广州时,与巡抚、监督会商办理。”
比较一下亦有点意思。
尽管圣旨说得很明白,可海关监督固执地声称,这个突然的更动,本季不能适用,只能在下年实行。他要大班缴付船钞的金额及1950两的规礼银。而对商人征收全年贸易额的10%。翌年将会全部改善,而外国贸易者,必将获得特殊的照顾。
毫无疑义,减免不是皇帝即国家规定的苛捐杂税,实际上形同勒索的10%送礼,对于吸引外商来中国贸易,无疑是一改对外贸易史的一大空前举措。但是,在雍正皇帝在位时提出来,其风险之大是可想而知的。而刚登基的乾隆皇帝,在显示其怀柔远人的胸怀之际,行商及外商的这一努力,也就水到渠成了。所以,时任两广总督的杨永斌,特向乾隆呈报:
皇上特旨裁减,仰见圣主怀柔德竟无远,弗(法)国夷商仰休恩波,无不欢欣踊跃,叩首焚香,实出中心之感戴。
不知乾隆皇帝是否意识到,取消自宋甚至更早中国便已有的“加一征收”,对国家无疑是一个极为重大的对外开放的举措,是对外商极为优惠的外贸政策。对今天的改革开放而言,这应是一面很好的镜子。当然,如果说,康熙当年要的是“国计民生”,雍正则更强调“河清海晏”,后来作为“十全老人”的乾隆,此刻讲的则是“怀柔远人”。当乾隆登基,执行这一开放政策时,大清尚是全世界最强盛的帝国,比在工业革命中起步的英国乃至整个欧洲还要强,其GDP直到其晚年仍占全世界的三分之一。如果他能沿这一方向走下去,对外开放坚定不移,那么,中国的发展则完全不一样了。
自康熙二十三年(1884年)解除海禁,决定开海贸易,雍正五年(1727年)又撤销“南洋禁航令”,开洋面向西方,乾隆元年(1736年),更取消“加一征收”之“邀送”,对外商实行优惠的政策,可以说,清中叶梯度开放的格局已经形成。然而,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在实行梯度开放的73年后,清政府的开放政策却发生了巨大的逆转,从“开洋”变成了“限关”,从多口通商变成了“一口通商”。以致历史学家们认为,如果没有这一逆转,继续开放,推进自由贸易,就没有80多年后的鸦片战争了。
海关监督日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总督对他的管辖权极小;但在1736年,总督仍保有后来才丧失的财政管理权。他已经将海关监督的利益削减,即将海关监督从进贡北京礼物中所得的份额减少,而他无疑已察觉到面临斗争。大班对此毫无所知。他们把这种逐步增加的勒索,只当作纯属海关监督为了个人钱包的利益而进行的掠夺。而他们只把上谕当作公正的高贵的行为,这是他们有权接受他的赏赐的。他们必须向他谢恩。他们寻找一种比表示尊敬的礼物更加伟大的方式,来对这位全能的皇帝表示感激。他们准备了这样的礼物表示他们的谢意,只指出船只要交出军火,不是旧例,因此,他们请求将来可以不需要这样做。就在这段时间,他们感受到一种不愉快的惊讶。法国主任迪韦拉埃召集全体大班开会,并通知各人说:“是谭康官(他此时又出现)设法叫总督获得皇上谕旨废除10%的税。因此,谭康官说,我们既然在这个谕旨上得到这样大的好处,就必须对为此事出力的胥吏给予一些答谢,各人对这一点似乎都同意。但问及怎么办时,他说他和胥吏在北京花了一大笔钱,而他已为他们付出了一些钱。他曾经同意给他们30000两银,他和商人负责15000两,他相信欧洲人一定愿意拿出余下的15000两,今年停泊黄埔的欧洲船共10艘,每艘只不过摊还1500两,但每船明年可以节省2000两。他又通知各人,他已另外拟就一封信是关于6%的税、规礼及枪炮、军械搬上岸等问题的,送呈总督。由于他明天就去见总督,他希望立即将款付给他。当询问他所要求的款项数额,能否获得他刚刚提及的各项利益时。他说30000两只是已废除10%的费用,至于其他各项,就另外要钱了。他的索费过巨,没有人同意缴付,谭康官对这一点似乎大怒,会议解散。”
从谭康官出面,转达的自是总督的意愿。显然,虽说有圣旨,但各级官员并不愿一下子放弃所有的既得利益,仍在铢镏必较,这本是官场中的惯例或恶习了,不在圣旨实施前狠狠敲上一笔,又怎甘心?
谭康官的“似乎大怒”,则是不得已而为之。其实,从内心而言,他并不愿为总督的敲诈充当这样一个尴尬的角色。
其时,法国尚是君主制,法国的传统,自对中国的政治内情有较真确的了解,所以不反对将钱送缴;但英国人和荷兰人无疑有些天真,只期望获得全部公平,既不谈金钱上的好处,也没有实际缴付;12月8日,英国人在一次会上通过:“无论如何,不能将这样的款项交付或委托谭康官,但写了一封信感谢总督的仁政是适当的,并向他申陈从前欧洲人贸易的情况,请他再施恩惠,利用他在朝廷上的威信,奏请皇上对欧洲人施行德政,废除6%的税和规礼,尤其是废除他们未贸易前就要将船上军械及军火交出的规定。”
为了实行此事,草拟信件,请迪韦拉埃译成华文;但谭康官干脆拒绝进行此事,“因为他担保给予胥吏15000两,除非我们全体欧洲人付给他这笔款,使他能够履行诺言”。
12月27日,法国主任决定交他的份额3000两;但英国人和荷兰人仍迟疑不决,直至1月7日,他们才决定交付,英国人6000两,荷兰人3000两,关于这件事的记载:“如果下次再有要求东印度公司(英国)船只抵达此地时,将炮及军火交出,则上述的6000两由谭康官偿还大班。”
而外商给本国管理会的汇报是这么写的:
“我们乐于通知你们,去年12月1日,皇上在此公布律令废除10%的税,这个成就是由于欧洲人向总督申述的一个备忘录,由谭康官亲自向他及其胥吏请求的,谭康官要求每船交出1500两,以酬劳胥吏及其他人在朝廷上为此事所付出的费用和辛苦;但由于律令上包含有命令我们将军火交出这一条,我们答应只有在这种条件下才肯付款,即谭康官或者下一年为我们在律令上取得特准,取消这一条,否则就要将公司船只所交的款偿还……他还说,他自信可以用同样办法,取消6%及1950两规礼的绝大部分,但必须保证付给办理此事的人的花费及酬劳,他又说,给我们自由进入和合理要求的大门已经敞开,应该用小费就能保持得住,我们不能设想朝廷的大臣会替我们白干的。”
所有这样美妙的景象,得以实现的很少。谭康官已收到为废除交出军火一条的款项,但没有上呈要求。10%已取消;但“哈里森号”的大班记载,它的减免,似乎没有降低货物的价格。“萨斯克斯号”和“温切斯特号”订购的武
夷茶每担为13两银;但这是其他船只还没有到埠以前签订合约的;而他们的丝品是老价钱。至于他们其余的奢望:
“我们要求减免的6%及1950两的规礼,但他(海关监督)向我们说,由于皇帝上一年已取消10%,现在再向他有任何请求,都是不合时宜的。”
我们不难看到,谭康官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同时,也可以看出他在商行中的名望与地位。
他甚至告诉外商,皇帝宝座前,三跪九叩是改不了的,但对总督之类,则不必如此。外商这么做,弄得总督也改变了主意,上了肇庆而不来广州了,免得遇上外国人不跪而丢面子。
那时,两广总督府还设在肇庆,广州仅是一个商业城市。
从谭康官对外商告之这些,亦不难看出他对总督的狐假虎威、作威作福深为鄙视,并借此巧妙地扫了总督的威风,也算是出了一口恶气。此时,不知所谓“华夷之分”的陈腐观念,在谭康官头脑中还是否存在。
可以说,从康熙末年,经雍正至乾隆初年,谭康官在十三行中举足轻重,甚至是这三四十年间最主要的行商,并不亚于后来先后担任过商总的潘、卢、伍等家。潘家是在乾隆中期渐成气候的,并成为历乾、嘉、道几位皇帝时期的主要行首,而在他之前,则应是谭康官,亦历康、雍、乾三个时期。可惜,由于后期资料不好考据,潘、卢、伍、叶的作用很是突出,而前中期则疏漏不少,务必尽力补上,否则,这样一部历史,就很难说是完整的。
自取消“加一征收”开始,外国商船来到十三行的由每年不到十艘,很快上升到十几艘,直至超过20艘或更多,国际贸易的规则更为行商所把握。
乾隆年间,平均每年到达中国的西洋船只,大大超过了雍正年间。乾隆元年至六年(1736—1741年),西方国家来广州船员共76艘,其中英国的29艘,法国的16艘,荷兰的15艘,瑞典的9艘,丹麦的7艘。而乾隆十五年至二十一年(1750—1756年)共154艘,年平均22艘,几乎翻了一倍。
1740年后,十三行第一大家即潘启官,脱颖而出。
后来成为世界首富的伍家也是先在潘家习徒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