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洪任辉,虽说是英国人,红发碧眼,却一口流利的国语、粤语,乃至其他地方的土话。他此番有这般“壮举”,不屈不挠,其实是东印度公司的一手策划,事关大英帝国的商业利益。他告粤海关贪污,目的是想在中国多开几个口岸,让厦门、浙江,甚至于津沽,都能让英国商船开进去做贸易,可他也太不了解中国了。
一个专制极权的帝国,任何“投诉”或者“批判”,只能是适得其反,让其更专制、更极权、更封闭,而不会因此网开一面,显示宽容与大度。于是,洪任辉的“投诉”是允了,可处理起来的结果,则是他及东印度公司料所未及的。
此案一直审理到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方宣告结案。
被他投诉的粤海关监督李永标不能不被革职。因为,让洋人告到朝廷,已是很丢面子的事情了,所以才雷霆震怒,着即革职查办:
《新柱等奏将李永标革职并查封任所资财折》云:“臣新柱,朝铨、李侍尧等奏为请旨事:臣等钦遵谕旨会审英吉利番人洪任辉呈控粤海关监督李永标等一案,臣新柱于七月初三日抵粤,随传旨将李永标解任,一面提集应质要犯,一面提取军簿案卷,逐一跟查。臣朝铨于七月十九日带回洪任辉到粤,即于二十日公同集犯严审,讯据李永标所供,家人、书役得收陋之处,伊毫无知觉。其余各款供吐游移,坚未承认。臣等思勒索外番陋规,国体攸系,非寻常失察犯贼可比,应请旨将李永标革职,按款严行究拟。再李永标任内资财,应否先行查封之处(朱批‘自然’),相应一并请旨遵行,伏乞皇上圣鉴。谨奏。乾隆二十四年八月九日,奉朱批,依仪,钦此。”
可洪任辉也不但达不到目的,自己没好果子吃,还让代作呈词的四川人刘亚匾因“为夷商谋咬”之罪而丢掉了脑袋。行刑前还被示众,杀鸡给猴子看。
时任两广总督的李侍尧是这么上奏的:
“两广总督臣李侍尧谨奏:为敬陈防范外夷规条仰祈睿鉴事。窃惟……英吉利夷商洪任辉等屡次抗违禁令,必欲前往宁波开港,旋因不遂所欲,坐驾洋艘直达天津,名虽呈控海关陋弊,实则假公济私,妄冀邀恩格外,臣细察根源,总由于内地奸民教唆引诱,行商、通事不加管束稽查所致。查夷人远处海外,本与中国语音不通,向之来广留贩,惟借谙晓夷语之行商、通事为之交易,近如夷商洪任辉于内地土音官话无不通晓,甚而汉字文义亦能明晰;此外夷商中,如洪任辉之通晓语言义者,亦尚有数人。设非汉奸潜滋教诱,焉能熟悉?如奸民刘亚匾(按Morse书卷五页八三称之为Loupingchou)始教授夷人读书,图骗财物,继则主谋唆讼,代作控词(按当时外商购买中国书籍如《诗经》)、《字汇》、《说文》等籍者甚多,请参考Morse书卷五)。由此类推,将无在不可以勾结教诱,实于地方大有关系,兹蒙圣明洞烛,将刘亚匾即行正法,洪任辉在澳门圈禁三年(按此点可参见《国朝柔远记》及Morse书卷五),满日逐回本国,俾奸徒知所惊惧,外夷共仰德威,此诚我皇上睿谋深远,肃清中外至意。惟臣访查内地民人勾引外夷作奸犯科,事端不一,总缘利其所有,遂尔百般阿谀,惟图诓骗取财,罔顾身蹈法纪,伏思夷人远处化外,前赴内地贸易,除买卖货物之外,原可毋庸与民人往来交接;与其惩创于事后,似不若防范于未萌。臣检查旧案任兼关督抚诸臣所定稽查管束夷人条约非不周密,第因系在外通行文檄,并非定例,愚民畏法之心,不胜其谋利之心,行商人等亦各视为故套,漫不遵守,地方官惟图息事宁人,每多置之膜外,以致饬行未久,旋即废弛,非奏请永定章程,并严查参条例,终难禁遏,兹臣择其简便易行者数条,酌参管见,敬为皇上陈之。”
李侍尧提出的几条,很快便被乾隆皇帝批准了。条例名为《防范外夷规条》:
在广东过冬;(二)外人到广东只能居住行商馆内,并由行商负责管束稽查;(三)禁止内地商人向外商借资本,禁止外商雇请汉人役使;(四)禁止外商雇人传递信息;(五)外船停泊之地,派兵守卫。
不久,清政府又向外商颁布九条禁令:
(一)外洋战舰不得驶进虎门水道;(二)妇女不得带进夷馆,一切凶械火器亦不得携带来省;(三)公行不得欠外商债务;(四)外人不得雇用汉人婢仆;(五)外人不得乘轿;(六)外人不得乘船游河;(七)外人不得直接向大府申诉,有需申诉者,亦必经行商转递;(八)在公行所有夷馆内寓居的外人,须受行商管束,购买货物须经行商之手,此后外人不得随时自由出入,以免与汉奸结交;(九)交易季节过后,外商不得在省过冬,即在通商贸易期间,如货物购齐及已卖清,便须随同原船回国,否则,即使有因洋货一时难于变卖,未能收清原本,不得已留住粤东者,亦须前往澳门居住。
洪任辉的野心非但未能实现,清朝当局还变本加厉,除开制定条例对外商加以防范后,最终,更封了所有的海关,只余广州“一口通商”。
乾隆皇帝的“圣旨”先是称:
“向来洋船俱由广东收口,经粤海关稽察征税,其浙省之宁波不过偶然一至。近年奸牙勾串渔利,洋船至宁波者甚多,将来番舶云集,留住日久,将又成粤省之澳门矣,于海疆重地,风土民俗均有关系。是以更定章程,视粤稍重,则洋商无所利而不来,以示限制,意并不在增税也。将此明白晓谕知之。”
原来,天意并非高深莫测,这里一眼就可以看透,他的目的,是通过增加宁波关税,迫使洋商只在广东贸易,因为广东利多,浙江税多。可是,外商对此并不以为然,只要贸易额大,税虽说多了点。但赢利亦不见得少,更何况粤海关暗中的勒索未必就少。
所以,乾隆爷抵制外船用上这一招,并没有收到成效。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十一月,乾隆皇帝只好分别给广东、浙江下达谕旨:仅留广东一地对外通商。圣旨云:“晓谕番商将来只许在广东收泊交易,不得再赴宁波,如或再来,必押令原舡返棹至广,不准入浙江海口……”乾隆这一圣旨,却是批在时任闽浙总督杨应琚的奏折上,认为其所言甚
是。就这样,大清帝国的海洋贸易,只余下广州一个口岸了!洪任辉的官司,就这么了结。他先是赢了,到底是把广东海关监督李永标告倒了。
后则是输了,不仅他输了,连他的后台东印度公司也输了,他落了个勾结内地奸民,违反大清通商律的罪名,被清政府圈禁在澳门3年,而后,则被驱逐回国,至于那位刘亚匾更倒霉,脑袋都丢了。
东印度公司本想打开北方的一个个口岸,可到最后,连南方的口岸都没保得住,只剩下一个广东。有生意不做,这对于已有发达商人头脑的英国人来说,实在是不可理喻。
“洪任辉案”是中国对外贸易一大转折点。这一转折,注定了80年后,中英无可避免的一场鸦片战争。
而自命通晓中国多种方言的洪任辉,对当时的大清帝国,对中国文化传统,毕竟还是一窍不通。因此,他真正要达到的目的,非但达不到,而且还倒退得更多。这个庞然大物的帝国,自己一套思维模式,别说他,就是半个世纪后来的马尔戛尼,也一样格格不入。一个自命天朝上国的帝王,那种自高自大、目空一切,以为朕即天下,又如何容得几艘小商船在南方找麻烦呢?
也正是这种自大,把当时仍可在世界上称雄的大帝国,引向了最后的崩溃,十三行这一个“气孔”,也不可能救回这从开局便走向输光的结果。
富足却病态的王朝是不会有出路的,相反,富足只会加速它的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