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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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6-13
主题:
任职文史研究馆馆员
内容:
您好,请问任职文史研究馆馆员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6-13
答复时间:
2024-06-13
答复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
答复内容:

您好,任职文史研究馆馆员条件请参照《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文史研究馆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4号http://gdcss.gd.gov.cn/zhwgk/zcwj/content/post_3103859.html

馆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高尚的道德品格;    (三)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艺术成就;    (四)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较大的社会影响与较高的知名度;    (五)熟悉本省、本市的文化建设情况,具有一定的参政咨询能力;    (六)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意愿;    (七)新聘馆员年龄原则上不低于60岁,不高于75岁;因工作需要或者在专业领域有突出成绩的馆员人选,经文史馆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首聘年龄可适当放宽。     聘任馆员的程序:    (一)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和有关方面向文史馆推荐馆员人选;    (二)文史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馆员选聘条件,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    (三)拟聘人选经商同级党委统战部门以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    (四)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发聘书;    (五)馆员受聘后,文史馆应当书面通知受聘馆员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受聘馆员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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