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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员田丰:论任仲夷的价值观(一)

任仲夷同志以理论上的坚定性、彻底性和政治上的远见卓识,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创造性地贯彻落实邓小平和党中央关于广东改革发展的战略思路,奋力杀开一条血路,堪称省委书记中的政治家。而支撑着任仲夷同志过人的政治勇气和理论勇气的,是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价值观。他对人民群众无限深沉的爱,对人类公平正义的执著追求,对社会发展规律的透彻理解,构成了他制定改革发展战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成为渗透在他的领导风格和工作、生活风格中的基本元素。

一、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实践价值观

马克思主义揭示人类历史发展规律,是为了人类解放,而首先是无产阶级的解放。马克思指出:“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思想的闪电一旦彻底击中这块素朴的人民园地,德国人就会解放成为人。”马克思主义的 “思想闪电” 颠覆了千百年来统治着社会历史发展学说的唯心史观,破天荒地指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 用主体意识唤醒人民群众,启发他们为自己的利益、为自己的解放而斗争,是马克思主义的首要任务,也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伟大历史贡献。正如列宁所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工人阶级的功绩,可以这样简单地来表达:他们教会了工人阶级自我认识和自我意识,用科学代替了幻想。”任仲夷运用马克思主义这个基本原理,结合 “文革” 后拨乱反正、确立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实际,结合制定正确的政策措施、调动人民群众改革开放积极性的实际,阐发人民群众是历史活动的主体、人民群众的实践是思想解放的源泉、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是党和政府制定政策的出发点等观点,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循马克思主义的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实践价值观,把根扎在人民群众之中,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马克思主义从来都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 这是任仲夷的常用语。 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和认识论的首要的、 第一的观点,是保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性质的前提,是制定和实施党的正确领导的基本要求。任仲夷同志鲜明的政治品格和理论品格之一,就是承认并重视发挥群众的主体创造能动性。他初到广东主政工作时,面对如何冲破僵化体制的束缚,打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新局面的问题,大声疾呼:“我们的出发点,是承认广大干部和群众中存在着建设社会主义的巨大积极性和创造性,有着无穷的智慧和活力,我们的政策就是要调动这种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这些智慧和活力的充分发挥创造条件。” 

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不但表现为实践过程中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力量,而且表现为群众实践经验为真理性认识提供源泉,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任仲夷指出,“实践出真知,广大群众在长期的实践中,摸索和创造许多切合实际的经验。党的任务,就是善于总结群众的经验,进行理论上的概括,以实现认识上质的飞跃。党在经济建设和各项改革方面的理论就是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群众的首创精神、群众的实践经验是我们制定政策和理论探索的重要来源和依据,党的政策和理论离不开群众的实践。” 1980 年任仲夷同志从辽宁调到广东时,正值人们对是否实行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意见纷纷之时,他从农民的愿望和实践经验出发, 明确地赞同支持仁化县等地率先实行包产到户的改革。 20 世纪 90 年代, 顺德率先进行企业产权和经济体制改革, 从上到下都有反对的声音, 广东省委坚定地给予支持、 引导和总结推广, 任仲夷同志也鲜明地支持这一新的改革探索。 他提出, 总结我们党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理论上的不断突破的历程, 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充分肯定群众的创造, 总结群众的实践经验, 集中群众的智慧, 并上升为指导改革的政策和理论, 农村改革是如此, 国有企业改革以及对市场经济、 公有制等问题认识上的突破也是如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我国的改革开放正是以广大群众的实践创新为动力和基础, 不断从凡事问姓 “社” 和姓 “资”、 姓 “计划” 和姓 “市场”、 姓 “公” 和姓“私” 的思想束缚中解放出来, 形成不可逆转的滚滚潮流, 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在不甚长的时间内获得巨大成功的奥秘之所在, 也是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智慧之所在。

任仲夷自觉运用邓小平的人民主体思想, 在制定和实施农村改革开放政策的过程中, 他创造性地提出 “三顺” 的工作方法。 在 1981 年 11 月广东省委常委会会议上, 他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生产责任制, 要做到因地、 因时、 因事、 因人制宜, “不能忽视因人制宜, 包括干部经验、 群众觉悟。 群众喜欢接受哪一种责任制, 不能采取强迫命令的办法去改变。 就是群众选择得不对, 也只能逐步引导, 不能硬扭和硬顶。 总的来说, 政策对就顺路, 顺路就能顺心 (顺民心), 顺心就能顺手, 要做到 ‘三顺’。” 

“民利” 是 “三顺” 的基础。 “必须使每项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符合客观经济规律, 有利于发展生产和改善人民生活。 任何一项政策, 制定和执行是否正确, 必须以群众是否拥护, 是否能促进生产的发展, 是否使国家和人民都得到利益来衡量。 能够实现这些要求的, 就是正确的政策。 反之, 就不是正确的政策。” 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体现了 “按劳分配”, 而且有利于 “各尽所能”, 把公有制和个人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 使生产力得到解放, 使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 因而是好政策, 要教育我们的干部, 不能因为出了一点问题就对责任制发生动摇, 反之, 要在完善中稳定和坚持, 让农民放心。

“民信” 是 “三顺” 的保证。 “在政策上, 必须取信于民”, 要避免农业丰收时多向农民要东西的“红眼” 政策, 还要避免在物质紧张时取消 “包干”、 “留成”、 “奖励” 的 “急眼” 政策。 “不管是 ‘红眼’ 政策, 还是 ‘急眼’ 政策, 其结果都会失信于民, 挫伤群众的积极性。”党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农村政策总的来说是正确的, 但在实施时不能搞 “一阵风”, 一切政策都要通过试验, 在群众实践试验中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就要大力推广。 “对于成功的经验不去推广, 也是失误, 是官僚主义。” 即使是废除错误的和过时的政策, 规定新的、 对发展生产有利、 对群众带来实惠的政策, 也要经过调查研究, 走群众路线, 证明确实有利于发展, 为广大群众欢迎之后, 才能决定。

“民主” 是 “三顺” 的关键。 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必须遵循毛泽东所倡导的实行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的思想方法, 就是实践——认识——实践的方法, 特殊——一般——特殊的方法,民主——集中——民主的方法。 这个思想方法体现了唯物论、 辩证法、 认识论和唯物史观的统一, 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的统一, 体现了人民主体历史观和人民利益价值观的统一。 任仲夷1998 年在 《百年潮》 杂志上发表文章指出: “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 才是真正有权威的集中, 这样的集中才真正有力量, 才能做到政通令行, 避免那种有令不行、 有禁不止的情况出现。 这就是我过去讲的‘顺路、 顺心, 才能顺手’ 的道理。 现在我们按照邓小平理论指引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走下去, 路子是顺的, 再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 顺乎民心, 工作就一定会顺手。 我们不是常说相信群众能够辨别是非、 通情达理吗? 正确理解和执行民主集中制也应当以这样的思想观念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