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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馆)简介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是具有咨询性、统战性的政府咨询机构,设立于1951年1月7日,承担着参政议政、咨询国是、民主监督、统战联谊等职能。

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是具有统战性、荣誉性的文史研究单位,设立于1953年8月7日,承担着崇文鉴史、咨询国是、民主监督、统战联谊等职能。

1994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与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合署办公。1996年成立机关党组。2018年机构改革后,省参事室是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加挂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牌子。

根据《广东省政府参事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办发〔2018〕89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参事文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3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的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参事文史工作的统战性、咨询性、荣誉性,贯彻执行党的爱国统一战线政策,建设高水平的政府咨询机构和广东特色新型智库。

(二)负责参事、馆员的遴选工作,组织参事、馆员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支持参事、馆员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三)组织参事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地方性法规等重要文件草案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承办省参事决策咨询会,发挥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民主监督作用。

(四)组织馆员撰写和整理文史资料,开展文史研究和艺术创作、文化交流等活动,传承、弘扬岭南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存史资政、文化建设作用。

(五)组织参事、馆员开展交流与合作。

(六)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参事室、中央文史研究馆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