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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各院工作职能》说明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各院工作职能》的通知

政策图解:图解:《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各院工作职能》说明


一、该制度的出台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馆员在崇文鉴史、咨询国是、民主监督、统战联谊和文化强省建设、对外文化交流、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文史论坛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促进本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馆员各院工作职能。

二、该制度的基本内容

该制度共分三部分,分别对应文史研究院、书画研究院、文化遗产研究院三个馆员专业院的职能,其中文史研究院职能十条,书画研究院职能七条,文化遗产研究院七条。

三、该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各院工作职能》,目的是明确馆员各院职能,便于各院馆员根据职能发挥各自专业优势,通过开展编史修志、著书立说、文史研究、书画创作、艺术交流、统战联谊等活动,将党的创新理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研究、阐释、宣传,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着力凝聚奋进新征程的强大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