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2〕1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假日值班带班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室(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构建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机制,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接受和处理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下达的紧急事项,答复电话查询,办理紧急文电和领导同志交办任务等事项;保证与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联系畅通;对值班期间的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准确记录值班期间重要事项和处理情况。认真记录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指示、文件、通知等,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通知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如遇需紧急处置的事项,在请示有关领导后及时办理。
(二)及时处理上级机关、有关部门及群众查询或反映的问题。对于重要或复杂的问题,应请示有关领导同志后再作答复;应由有关业务处室答复的问题,转请有关处室答复。第一个接听电话的值班人员要全程负责跟踪、及时办理、及时汇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做好领导同志有关批示指示和交办事项办理工作。值班人员要及时传达和办理,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办理情况,做好信息传达、督促落实、跟踪反馈等工作。
(四)严格落实值班交接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当日8:30前主动到值班室交接。交班人员要交清当班重要事项,移交需继续办理事项。接班人员要迅速掌握值班情况,接续办理未完成事项。交接班应在值班场所进行,当面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
(五)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值班人员落实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及使用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传递或接收有关信息,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认真履行保密职责。
三、工作安排
值班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当日8:30至次日8:30)
值班地点及人员:实行两级值班带班制度,室(馆)领导同志要保证联络畅通,一位二级调研员以上干部在岗带班,一位三级调研员以下干部在值班室值班。在岗带班和值班室值班的同志要24小时坚守岗位。
四、工作要求
(一)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未做好工作衔接的情况下换岗,不得出现脱岗、漏事现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要提前报告办公室协调其他人员顶替值班任务。
(二)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值班工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流程,熟练使用值班室办公设备,认真接听记录每一个电话,办理每一份文电,准确完整填写值班记录表。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迅速报告、果断处理、妥善解决。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及时收集报告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和重要舆情,有针对性的回应社会关切。
(三)值班员应为在编人员,不得由临聘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顶岗替班。值班电话应为固定座机电话,不得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至手机。
五、工作监督
(一)办公室要加强节假日值班工作组织管理,加大夜间值班和重要时间节点值班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值班带班人员在岗情况、值班记录和交接工作是否规范、值班制度执行情况等。
(二)对不履行值班义务、迟到早退、脱岗误事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擅离职守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视严重程度追究其责任;因值班工作失联被通报批评的,年终考核不能参与评优。
六、工作保障
(一)对首次参与值班人员要加强节前值班培训,确保值班人员熟悉值班工作要求,规范履行岗位职责,能够稳妥有效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二)办公室要加强值班保障,完善值班设施,妥善解决值班带班人员休息、就餐等问题,为做好值班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值班人员应爱护值班室设备,保持值班室内清洁卫生。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好值班人员节假日后补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