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职能

工作职能

省参事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参事文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参事文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参事文史工作的统战性、咨询性、荣誉性,贯彻执行党的爱国统一战线政策,建设高水平的政府咨询机构和广东特色新型智库。

(二)负责参事、馆员的遴选工作,组织参事、馆员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支持参事、馆员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三)组织参事围绕省委和省政府中心工作及地方性法规等重要文件草案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承办省参事决策咨询会,发挥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民主监督作用。

(四)组织馆员撰写和整理文史资料,开展文史研究和艺术创作、文化交流等活动,传承、弘扬岭南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存史资政、文化建设作用。

(五)组织参事、馆员开展交流与合作。

(六)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参事室、中央文史研究馆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542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