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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馆员专家组工作制度》的通知

政策解读:《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馆员专家组工作制度(试行)》说明

政策图解:一图读懂《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馆员专家组工作制度(试行)》


各处室、馆员各专业院: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馆员专家组工作制度》已经室(馆)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党组

2020年7月14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

馆员专家组工作制度

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文化自信,助力广东文化强省建设,进一步促进室(馆)馆务活动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提高室(馆)馆务决策的透明度,充分发挥馆员专家在馆务工作中的影响力,特成立馆员专家组,制定本制度。

一、组成人员

馆员专家组分为文史专家小组和艺术专家小组。

馆员专家组成员一般由文史馆中具有较高专业学术权威和一定声望的馆员组成,名单由室(馆)党组会议决定。

二、主要职责

根据室(馆)工作需要,就下列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

1 对室(馆)提出的工作计划、重大专题调研、学术(艺术)研讨会或专题展览等重大活动,提出学术咨询意见或建议。

2 评议拟聘馆员、特约研究员等人选的学术能力水平。

3 审议拟列入室(馆)专题书刊或馆员专著、艺术成果等编辑出版的方案、文稿或艺术作品。

4 对室(馆)其他有关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机制

1 根据室(馆)领导交办的专项任务,由专家组组长组织专家组成员召开会议,开展专题研究。馆员专家组的会议议题由馆长决定。

2 馆员专家组人员若干人,由室(馆)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五年,因工作需要,可连任。当届任期内,因工作需要可以增补成员。

3 在专家组活动中,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深入沟通,集思广益。馆员专家组需在充分讨论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有关事项达成共识,由组长草拟专家组咨询意见汇总报告,并签名确认,报送室(馆)领导作为决策参考。室(馆)领导班子在研究重要事项、馆员选聘等工作中征求和重视专家小组意见。

4 文史业务处负责馆员专家小组会议会务等服务工作。

5 馆员专家组会议由组长主持,文史处(或其他处室)派员做好会议记录,负责把馆员专家意见向室(馆)报告,作为室(馆)工作决策的依据。


中共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党组

2020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