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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各院工作职能》的通知

政策解读:《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各院工作职能》说明

政策图解:图解:《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各院工作职能》说明


机关各处室、馆员各专业院:

《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各院工作职能》已经2021年6月3日室(馆)主任(馆长)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

2021年6月7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

馆员各院工作职能

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在室(馆)党组的领导下,为充分发挥馆员在崇文鉴史、咨询国是、民主监督、统战联谊和文化强省建设、对外文化交流、粤港澳大湾区文史论坛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促进本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馆员各院工作职能。

一、文史研究院

1.在院长和副院长的组织带领下,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学研究、岭南文化、文学与史学理论研究和有关文艺思潮、文艺创作方法论等方面的学术研讨,开展文学创作交流等活动。

2.开展多种形式的岭南文化研究、重点是对广东地方文史资料的挖掘、整理和抢救工作,充分发挥文史的社会教育作用、历史借鉴作用和科学研究作用,服务于文化强省、文化强国建设的需要。

3.有计划地开展文化调研和参政建言活动,撰写并提交有关调研报告,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4.积极推动地方文化建设,送文化下乡,为区域、社区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咨询服务,参与传统文化的宣传活动,应邀参与当地文化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为地方和基层的文化建设贡献力量。

5.积极推动地方文物事业的发展,支持和帮助地方开展历史文化名人、文物古迹、古建筑、古代地方典籍等研究和保护开发工作,为广东建设文化强省作出贡献。

6.开展文明理性的文学批评活动,向社会公众推介高品位的文学作品。塑造积极向上的文学形象,用优秀作品滋润人们心田,引领向上向善风尚,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精神需要。

7.积极开展文化学理论研究和文史理论研究,为弘扬祖国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探索革命文化、新时期先进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8.对在历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的广东社会名流和本馆贤达进行研讨、宣介,激发人们的爱国热情,引导社会风尚向善向上,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9.做好统战联谊工作,积极开展与国内外文化艺术界人士的交流、联谊活动,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专题公益活动,促进友谊,共同进步,为和谐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10.完成室(馆)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书画研究院

1.在院长和副院长的组织带领下,积极开展书法、绘画、雕塑等艺术的研讨和创作、交流,进一步提高艺术创作水平。

2.积极开展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对不同种类、流派的书法、绘画艺术进行研讨,提高对艺术作品的鉴赏能力,为弘扬祖国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搜集素材,在社会实践中创作出反映时代主旋律的优秀作品,讴歌党,讴歌人民,讴歌祖国。

4.支持和帮助基层开展艺术创作,送文化下乡,扶持弱势群体,积极参与慈善公益活动,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5.积极参与我室(馆)组织开展的文化调研、参政建言、民主监督等活动,为建设广东文化强省建言献策。

6.做好统战联谊工作,积极开展与国内外文化艺术界人士的交流、联谊活动,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专题公益活动,促进友谊,共同进步,为和谐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7.完成室(馆)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文化遗产研究院

1.在院长和副院长的组织带领下,积极开展文化遗产、民间艺术、工艺美术等方面的创作、研究和交流活动。

2.深入开展广东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理论研究工作,推动该领域理论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

3.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深入挖掘蕴藏在民间的岭南特色文化,为传承、保护、创新和利用文化遗产作出贡献。

4.积极参与基层文化建设,为推动地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献智献策。

5.积极开展文化调研、参政建言和民主监督,为推动文化强省建设积极建言。

6.积极开展与国内外文化艺术界人士的交流、联谊活动,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作出贡献。

7.完成室(馆)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